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十四五"规划

来源:山西云时代知识产权        时间:2021-09-02 18:13


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十四五"规划

(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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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是指各级知识产权行政部门或相关单位,围绕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等主要环节,以构建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为抓手,以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主干节点和公共服务网点为载体,以提供知识产权公共产品和服务为核心,为满足创新主体或市场主体的知识产权需求,实现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均等、可及所开展的各类活动的总称。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具有便利性、普及性、指引性、帮扶性和支撑性五大特征。享有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是创新主体或市场主体的基本权利,保障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全面覆盖是知识产权行政部门的重要职责。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可及性,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内容。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对于发展技术要素市场、提高创新要素配置效率,激发全社会创造力和市场活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工作的战略部署,是“十四五”乃至更长一段时期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综合性、指导性文件。

一、规划背景

(一)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取得的成效

       “十三五”时期,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战略部署,政府机构改革取得重大突破,“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职能得到加强,体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职能得到强化。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中央批准在重新组建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中新设立公共服务司,明确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工作职能,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和职能保障。各省市在机构改革中参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机构职能设置,对省级知识产权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进行了调整,加强了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基础能力。同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监管力度持续加强,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重点领域专项执法行动、知识产权信用体系建设稳步推进。

    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建立。以专利为核心的国家专利数据中心、区域专利信息服务中心和地方专利信息服务中心在内的三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框架基本形成。知识产权系统内、外上千个公共服务资源平台的整合、优化、升级基本完成。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和国家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完成框架设计和立项可行性论证。国家和地方各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化建设稳步推动。北京大学等单位总计**家企事业单位被认定为“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联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遴选确定四批*tisc候选机构。

    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制不断完善。探索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监管新模式,构建精简事前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局“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并实现与国家系统的对接,构建完成网信安全工作机制。借助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进一步规范专利代理市场秩序。积极推广专利电子申请和网上缴费系统,提高知识产权业务和政府服务运行效率。依托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和大数据中心,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与经济、科技、法律、文化等信息的相互关联机制。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统筹协调机制建设

    知识产权信息资源供给持续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化支撑得到强化,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构建完成并上线运行,全国公共服务网点得到可视化一体化展示,提供各类知识产权业务办理、信息查询、数据下载等一站式服务。完成新一代专利地方检索与分析系统的升级改造,持续提升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社会公众的信息服务能力。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效能稳步提升,在国际上率先免费开放本国和外国专利基础数据,向全社会开放商标数据库。采用多种方式积极推进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或满足小微企业的个性化需求,或有效避免了重复立项和低水平研发。

(二)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面临的形势

      “十四五”时期,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两者同步交织、相互激荡。作为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内容,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在提升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中发挥着关键性作用,必须把建设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作为一项重要战略任务来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我国基本国情和发展阶段,把困难挑战分析透,把发展机遇研判准。

1.面临的挑战

       从国际看。世界经济复苏缓慢,未来五年新冠疫情的影响依然存在,世界经济持续调整、增速放缓。全球市场主体、创新主体增长乏力、无力创新、跨境交易受阻等不利因素长期存在。国际环境更加复杂,不确定性和挑战更多。疫情冲击下,世界经济社会体系价值观乃至全球化进程都在加速重构。发达国家的国际竞争优势不断弱化,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国家正努力向全球价值链和创新链中高端迈进。知识产权国际规则面临重构。发达国际积极推进知识产权国际规则谈判,不断提高相关标准。知识产权领域国际规则制定权争夺更加激烈。

       从国内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仍面临制约。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缓慢,资源投入相对短缺。多数地方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不健全、职能不明确,仅有三分之一的省(区、市)设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处或服务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信息资源缺失流失现象依然突出,数据共享、互联互通机制尚不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具体产品清单和国家基本标准尚未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发展的基础仍然较弱,绝大多数地级市缺乏知识产权综合信息公共服务机构,知识产权公共基本能力短板突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资源分布不均衡问题突出,高度集中在北京、江苏、广东、浙江等地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人才特别是高端人才紧缺。创新主体、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利用知识产权基础信息,利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意识不强。

2.面临的机遇

      从国际看知识产权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更加重要。wto发布的《世界贸易报告》表明,2009-2018年的10年间,世界知识产权出口总额由2009年的800亿美元攀升至2018年的3400多亿,占服务贸易的比重也显著增加,由2009年的2.4%上升至2018年的3.5%。知识产权信息与产业、技术、金融等信息的融合不断延伸。知识产权与产业、技术和金融等信息融合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拓展,更好的释放了经济发展潜力,推进了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度融合。知识产权领域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知识产权领域一场酝酿已久的变局正在疫情催化下加速发生,对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提出了新的需求和发展机遇。

      从国内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重要性更加突出,作为加快政府职能深刻转变的重要组成部分,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成为激发社会创造力和市场活力,推进创新效率和要素配置的重要内容,在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中的作用愈发突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效能不断提升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移动互联等新技术的运用,极大丰富了公共服务的工具、平台和渠道,使得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可以更加便捷、优质、精准和高效,都将极大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效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环境不断优化知识产权信息与产业、科技、经济的融合不断深入,创新主体、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知识产权意识的不断提高,国家、区域、地方知识产权数据服务中心建设逐渐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人才队伍不断壮大,都将完善和优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发展的大环境。

综合判断,虽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已取得一定成效,但服务体系、服务机制、服务效能等方面还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不健全,信息化水平不高、供给不充分、不精准,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不规范、不标准、不均衡,监管不到位等问题突出,难以满足不同类型、不同阶段的创新主体和市场主体对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需求,无法适应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需要。鉴于此“十四五”时期要认清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发展的历史方位,牢固树立“全国一盘棋”思想,牢固树立强化资源供给的意识,牢固树立公共服务和市场化服务协调发展的理念,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制,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供给,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效能,为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践行新发展理念,以推动建设知识产权强国为目标,以支撑知识产权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深化简政放权,加强基础服务建设,强化智能化建设,拓展服务普及范围,努力构建覆盖广泛、布局优化、竞争力强的知识产权服务新体系,夯实服务知识产权全链条的基础,为激发全社会创造力和市场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

(二)基本原则

       统筹资源,夯实基础。统筹运用各领域各层级知识产权公共资源,推进科学布局、均衡配置和优化整合。加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投入力度,向贫困地区、薄弱环节、小微企业倾斜,推动城乡区域人群均等享有和协调发展。

       政府主导,引领提升。充分发挥政府在知识产权公共投入、政策支持等方面的赋能、主导作用。增强政府知识产权基本公共服务职责,合理划分政府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强化公共财政保障和监督问责。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支持各类主体平等参与并提供服务,形成扩大供给合力。

       协同联动,开放共享。充分发挥国家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和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的汇集中枢和传输枢纽作用,实现各地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数据库的互联互通,开放共享,实现全国一盘棋,全覆盖。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便民利民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产品供给充分且规范多元,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基础设施更加智能高效,能够满足创新主体和社会主体专业化、多元化、精细化的需求。具体目标是:

      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政府引导、多元参与、互联共享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格局构建完成。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络进一步完善,基础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水平和覆盖面得到显著提升。健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联动机制,区域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资源有效整合和互联互通。公共服务骨干节点实现分层分类管理,省级公共服务机构覆盖率达到**%,地市级公共服务机构覆盖率达到**%。知识产权业务办理便利化水平显著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布局进一步完善。

       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基础设施更加智能高效。国家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和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行。知识产权主干服务网络进一步完善、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等服务进一步拓展。地方差异化、特色化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和专题数据库建设完成。知识产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基本成型。

      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供给需求更加规范均等。知识产权大数据采集、存储和分析处理进一步强化,规范化、标准化、均等化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资源供给体系全面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供需的匹配程度显著提高,知识产权数据资源的市场价值显著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数据加工标准、市场监管规范标准和人才培育标准基本完善并有效实施。

       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手段与方式更加多元。健全以效能为导向的政府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考核指标,完善服务质量监测体系,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清单基本建立。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管理创新手段,各类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制度规范衔接配套、基本完备,服务提供和享有有规可循、有责可究。

十四五”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主要指标

指 标

2020

2025

知识产权专业服务主干网络机构数量(个)

*

*

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数量(个)

*

*

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数量(个)

60

180

知识产权数据加工标准数量(个)

*

*

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人才队伍总量(万人)

*

*

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资金投入数量(万元)

15

30

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社会满意度(分)

70

80

政府购买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增长率(%

*

*

三、构建便民利民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 (便利性、帮扶性)

(一)强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络建设

    1.加强主干服务网络建设。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强化以专利代办处、商标受理窗口、专利审查协作中心、商标审查协作中心、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维权中心、维权援助中心以及各级行政管理部门所属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为节点的主干网络建设。实施公共服务主干节点分层分类管理,提升基础性、系统性、权威性知识产权服务覆盖面,发挥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主渠道作用。

    2.完善多元化服务网点布局。强化部际统筹协作,推动各类科技与创新园区、国家及地方公共图书馆、博物馆、各行业社团组织与行业协会以及其他社会化服务机构等纳入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联接依托和补充主干网络。引导各类产业园区、试验示范区、服务业集聚区等加强特定领域或特定行业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发挥知识产权服务重要终端作用。

    3.强化信息公共服务网络建设。强化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主干网络建设,发挥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主渠道作用和各地区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节点作用。统筹以高校、科研院所、图情机构、行业组织等社会化、市场化服务机构组成的网点布局,推进区域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一体化发展,充分发挥各网点的区域优势。推动国防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建设,构建军民融合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

(二)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管理机制

    1.创新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管理模式。发挥市场主体的作用,健全民意表达机制,引导社会参与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项目规划、建设和管理。健全社会公众对知识产权需求反馈渠道,准确把握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需求,提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供需的匹配程度。健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制,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创新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2.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评价方式。健全以效能为导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考核指标,强化公共服务的绩效评价。完善公共服务质量监测体系,优化社会公众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满意度指标。构建政府购买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绩效评价指标,提高社会组织参与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效能。

    3.构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监管机制。完善公共服务监督问责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加大对公共服务项目规划、实施和管理等环节的监督力度。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严格市场监管、质量监管,加强违法惩戒。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市场和社会参与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服务主体信用机制和失信主体的惩戒机制。

(三)构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运行机制

    1.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清单制度。科学合理制定公共服务清单事项和标准,理顺中央和地方事权划分,明确支出责任和公共服务供给对象。建立健全公共服务清单动态管理机制,适时调整清单项目。建立公共服务清单发布制度和评估机制,强化实施的效果评估。

    2.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协调联动机制。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络各节点网点的统筹协调机制,推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规范化、系统化、长效化。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的协作交流机制,加强国家与各地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大数据中心、资源交易中心等平台的统筹衔接。建立跨区域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合作机制,加强区域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资源整合和互联互通,引导优质知识产权资源和服务向不发达地区倾斜,促进区域公共服务体系共建共享。

    3.健全中小初创企业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制。加大对中小企业和初创企业的公共服务力度,开发适合中小企业和初创企业需求的知识产权服务产品。建立中小企业和初创企业风险预警机制,加强知识产权预警信息的收集发布,帮助中小企业和初创企业提升知识产权维权能力。创新公共服务模式,鼓励专业化服务机构开拓中小企业服务市场。

    4.完善国际展会知识产权服务机制。建立国际展会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协调机制和国际展会知识产权服务目录,满足企业应对解决纠纷的实际需求。加强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高效运行,建设布局一批地方和海外分中心。发挥海外公共服务机构优势凭借知识产权助力中企“走出去”,进一步加强中国公共服务机构海外知识产权服务能力建设。

四、加强规范多元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供给(普及性、指引性)

(一)优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资源

    1.加大知识产权基础数据开发。建立社会化、市场化的信息加工机制,鼓励专业化机构参与数据开发。积极推动对知识产权数据的深加工,加大知识产权基础数据开发力度。充分利用云计算等新技术对数据资源的集聚作用,提升开发数据资源的效能。

    2.推动知识产权信息开放共享。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的信息开放准入制度,加大知识产权信息开放的力度和广度。加大各类知识产权信息的互联共享,面向社会提供信息一站式查询。支持知识产权信息商业运营新业态发展,充分实现知识产权数据资源的市场价值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开放与个人隐私保护的统筹管理,明确知识产权信息差异化使用权限

    3.丰富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产品。强化公共服务产品开发与供给,满足社会对公共服务产品的需求。加大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产品力度,提升公共

务产品的多样化水平。引导专业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提供区域性、行业性、专业性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产品。

(二)规范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

    1.构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立健全各级各类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构建涵盖国家、行业、地方和服务机构等多层面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创新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实施机制,促进标准信息公开共享。开展标准实施监测预警,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推动标准水平动态有序调整

    2.建立知识产权数据标准。制定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数据采集和数据加工标准,提高基础数据质量。完善知识产权数据存储和数据分析标准,推动数据产品标准化。积极参与国际知识产权数据标准制定,加强国际知识产权数据交换。

    3.加强知识产权服务规范。系统梳理并修订完善各类知识产权服务和信息传播利用的标准和规范,加快制定一批急需短缺的服务标准和规范。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质量评价体系,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鼓励开展服务创新试点示范,促进知识产权服务规范化、标准化。

(三)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指导

    1.加强地方公共服务网点分级分类指导。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络地方各网点的工作指引,提升地方公共服务的规范性和稳定性。指导各地建设差异化、特色化的知识产权数据中心、公共服务平台和专题数据库,鼓励网点个性化发展和互联共享。建立地方公共服务网点经验交流机制、服务协作机制和成果共享机制,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整体能力。

    2.加强重点产业和企业信息服务与指导。构建重点产业和企业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制,提供更加专业便捷的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加强产业知识产权风险预警信息的发布,支持各行业的知识产权预警机制。围绕产业、区域、企业的及时发布专利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动态报告,指导产业、区域、企业的知识产权资源布局以及创新要素调配。指导企业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基本能力,不断开发满足企业需求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产品。

    3.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精准扶贫。加大对知识产权后发地区的公共服务资源倾斜,培育一批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扶贫精品项目。开发适合后发地区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产品,助力地区创新发展。建立后发地区知识产权服务工作站,低成本提供专业化、个性化、特色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

五、提升智能高效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效能(支撑性、指引性)

(一)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智能化建设

    1.建设完善国家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优化大数据中心的功能架构,实现数据采集汇聚、分析挖掘、综合管理等功能。加大知识产权大数据集成力度,汇聚知识产权各类基础数据、国际交换数据和部委共享数据,实现与经济、科技、金融、法律等信息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加强大数据分析,分类别、分层级对各类数据信息进行清洗、挖掘和整合,进行创新态势、保护效能、服务需求等主题挖掘,提供基于大数据的信息支持决策。为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和各地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提供数据支撑和决策支撑。

    2.建设完善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政务公共服务子平台,对接国家统一政务服务平台、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以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整合升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支撑、行政复议、信用监管、维权援助、质押登记查询等系统,实现“一网通办”。建设信息服务子平台,面向社会公众提供一站式智能查询检索、数据开放、法律法规库、教育培训等服务,与各级各类信息公务服务平台数据互联共享。建立业务服务子平台,实现商标、专利、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业务申请事项的统一办理,综合运用线上线下手段,实现知识产权业务“一站式服务”。

    3.建立新一代知识产权智能审查系统。建立覆盖全类型、全流程知识产权审查系统,实现智能检索、在线翻译、图形识别、申请质量监控、审查周期精细化管理等核心功能。改造升级已有辅助审查系统应用功能的智能化水平,提升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效率。与国家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和国家公共服务平台形成整体联动和互联互通,实现基础数据的统一性、基础性、安全性。

    4.健全知识产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制定健全的网络安全技术保障制度,完善信息安全应急处理和灾难恢复机制。加快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建设,推动国家知识产权局整体网络安全规划和建设。推进网络信任与终端安全管控体系建设,解决网络信任体系与终端安全管控环节。强化网络安全治理保障体系,加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完善安全可靠的数据容灾备份中心。

(二)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品牌建设

    1.实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高端品牌工程。加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品牌机构的培育力度,发展“互联网+”知识产权服务等新模式,打造一批优质的国家级规模化、专业化、市场化的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支持和指导地方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品牌培育和塑造工程,率先组织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品牌和具有地方特色的区域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品牌。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品牌评价体系,健全品牌营运管理体系,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向高端发展。

    2.发展高水平的知识产权专门化服务机构。统筹推进分级分类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培育一批高水平、市场化的知识产权专门化服务机构。鼓励有实力的社会机构为知识产权密集度高、依赖性强、支撑效益明显的产业提供方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公共服务。引导各类产业园区、试验示范区、服务业集聚区等设立知识产权专门化服务机构,为区域提供菜单式定制化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

    3.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和生态建设。充分利用互联网及新媒体,加强对国内外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及典型案例的宣传教育。鼓励教育界、学术界广泛参与知识产权理论体系研究,支持知识产权普及读物的出版发行,增强知识产权文化传播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建立若干知识产权宣传教育示范学校,加强校园知识产权文化建设。

(三)加强知识产权信息传播效能建设

    1.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利用的人才培养。完善知识产权信息利用人才培养体系,加大信息利用人才分级、分类培养力度。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信息利用人才和评价机制,制定知识产权信息利用人员能力素质标准。加强知识产权公共信息利用能力培训,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宽覆盖的培训网络。

    2.拓展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渠道。加强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节点网点的统筹管理,鼓励各网点将自有专业数据资源接入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有效提升信息传播利用渠道的广度。加强各网点知识产权信息利用能力培训,不断提升知识产权信息传播效能。逐步扩大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范围,推进商务、知识产权、海关、税务、外汇等部门信息共享,提升获取知识产权信息的满意度。

    3.创新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方式。探索“互联网+”、“智能+”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新模式,显著提升信息传播利用效能。鼓励商业化服务机构开发各类符合安全标准的信息传播及应用工具,提升传播利用的范围和效率。充分发挥新媒体传播优势,注重与传统信息传播方式的交互融合,构建信息传播利用新格局。

六、强化实施保障,统筹重点任务有序推进

(一)加强组织实施

       全面推动知识产权规划在国家和地方层面深入实施,积极推动知识产权与经济、科技的紧密融合,发挥知识产权对创新驱动发展,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支撑作用。充分发挥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凝聚各方力量,形成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全国“一盘棋”。把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作为省部会商的主要内容,把推动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建设、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发展、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等作为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重要抓手。要积极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把握知识产权变革新动向,认清知识产权国际新形势,积极引进国际优质资源和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先进经验,有针对性地做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区域布局、行业布局和海外布局,有效运用国际规则,支持企业国际化发展,为企业“走出去”保驾护航。

(二)加强政策支持

       加强财政政策支持,中央财政通过相关部门的部门预算渠道安排资金支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工作。引导支持国家产业发展的财政资金和基金向促进科技创新的知识产权服务倾斜。加强金融政策支撑,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鼓励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投向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领域,构建多元化投入机制。完善税收支撑政策,落实知识产权税收优惠政策,为支撑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社会组织、企业负担、增加活力。

(三)加强考核评估

       加强对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状况的监测评估,对各项任务落实情况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实施评价指标体系,将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手段强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情况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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